评论:本应“行方便” 怎能“添麻烦”
来源: 天津网  作者: 新报陈庆璞  编辑:侯静  2018-03-29 15:03:15

  盲人歌手周云蓬近日在微博上吐槽,他在有人陪同的情况下在深圳一家中国银行网点办理借记卡,被业务员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事后,该行有关支行发布了道歉声明,并承诺会改进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水平。

  能很快意识到自身错误并公开道歉,虽说值得肯定,但银行此举,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在事件曝光后迫于舆论压力的不得已。

  细究起来,该行工作人员在服务理念和水平上均存在欠缺。一是没有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概念,二是服务意识和应变能力不足。柜员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拒绝办卡,而在我国,“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八周岁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周云蓬只是视力缺失,心理、智商、意识各方面都健全,能清晰认识自身的行为,显然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说,该行的规定没有错,但并不适用于周云蓬。况且,周云蓬有人陪同,从技术上解决了充分知晓合同条款等各种责任问题。

  银行对周云蓬的拒绝,是一种不可取的简单做法。工作人员应该始终抱着顾客至上的理念,拿不准的情况要请示上级,而不是对顾客一拒了之。否则,自身能力不足,不仅招致客户怨念,没准还会给单位利益造成损失。周云蓬后来在另一家银行顺利办卡,并转移了存款,就是顾客用脚投票的鲜活例子。

  其实,周云蓬的事儿,背后有一个为数不少的盲人和其他残疾人群体。正如一位评论者所说,这些特殊人群,在日常生活中遇到了太多的障碍,承受了太多的委屈,我们应该善待他们。不能因为他们的沉默,就漠视他们的权利,忽略他们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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