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整顿仍有漏网之鱼 当心短视频上的忽悠们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李家宇  编辑:曲璐琳  2018-04-18 10:22:33

  天津网讯:现在,抖音和快手已经成为两个最火的短视频平台。上月底,国内多家媒体曝光平台存在大量有关假货推广、山寨奢侈品等内容,引发各方持续关注。本月初,针对社会舆论强烈关注的快手等网站播出的有违社会道德节目等问题,相关部门责令网站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全面清查库存节目,停止新增视听节目上传账户,追究播出违法违规有害视听节目的网站审核人员、主管人员责任等。为何短视频网站接连出问题?为此,记者梳理背后的成因,并请专家“把脉开药方”。

  平台整顿 仍有漏网之鱼!

  经过不到一年的爆发式发展,抖音和快手已成为最火的两个短视频平台。用户只需在手机应用商店下载APP完成安装注册,用户再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配以自己录制的短视频,就可以制作出自己的MV作品。由于配乐节奏感强、玩法新颖,短视频平台很受年轻人喜欢。

  而日前,国内相关报道称,抖音、快手已成“假货橱窗”,“红色液体倒入模具,插上塑料外管,脱模,一根‘阿玛尼’口红就做好了”,其后快手、抖音迅速进行了回应。其中,抖音官方微博回应称,对于利用平台制假售假的不良账号,发现一起,处理封禁一起,绝不姑息。

  快手的官方微博表示,已经在第一时间对报道中提及的账号进行了调查和处理。对于涉嫌传播教授制假的视频,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行为严重者将上报国家相关管理部门。

  此外,快手进一步表示,任何用户在平台上的推广与销售行为,只要触犯了《广告法》等国家相关法律,平台都将严厉处理,涉嫌账号将被限制部分功能直至封禁。

  近日,记者以普通用户的身份登录两个视频平台,发现以“包包”“口红”等为关键词对用户进行搜索,均显示“没有找到内容”,说明在媒体曝光后,平台已经采取措施,进行了关键词屏蔽。但是如果搜索“腮红”“粉底”等具体商品时,相关用户依旧存在,部分视频是化妆技巧的教学,但是仍有视频是在卖货。同时,以“自制”“手工”等关键词搜索,制作牛轧糖等食品的视频依旧不少,而且很多是“三无”商品。

  某品牌“减肥饼干”的天津代理张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主要是通过微信朋友圈做推广,自从快手和抖音火了之后,就迅速转战到短视频平台,发布有关减肥效果的短视频先增加人气,增加关注,然后再推销卖货。

  以该款“减肥饼干”为例,张女士会在短视频用户的个人说明上面注明微信号,然后经常发布很多人前后对比视频,以此证明产品的功效,然后买家通过添加微信号,进行交易转账与物流快递。平台本身对这样鱼龙混杂的营销视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此外,张女士介绍说,她代理的“减肥饼干”算是正规产品,但是短视频平台有很多自制的“三无”产品,产品的质量没有保证,而且还有做微商、卖面膜的,有的卖所谓“A货”的包和表,其实就是假冒伪劣的“山寨货”。

  对此,记者进一步发现,短视频平台展示的商品千奇百怪、无所不有:丰乳液、减肥霜、瘦脸针、美瞳隐形眼镜、避孕药、减肥药、睫毛膏、生发液……对于短视频平台的变化,用户“你的小蕊”留言,“以前是在视频中夹杂广告,现在是在广告中有个别视频,平台彻底变成集市了”。

  据了解,短视频平台的内容监管,主要分为系统自动识别和人工审核两种方式,也包括网友举报之后的及时处理。

  社交平台 网络营销热土?

  如果是电商平台,需要先“引流”,也就是把客户吸引到平台上,然后再完成售卖,而且对于交易过程有严格监管。以贩卖“A货”为例,由于有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卖家如果上传奢侈品的商标,经过平台的自动识别就会被屏蔽,而且一旦被买家举报,产品链接很容易被“查封”。

  正因为监管比以往更严了,卖家想在正规的电商平台贩卖假冒伪劣越来越难。于是,“聪明”的卖家开始转战社交平台,从之前的微信、微博,到后来的陌陌,再到如今火爆的快手、抖音。

  这样的“社交营销”将售卖前移到社交平台这样的“流量入口”,关注和下单连接得更紧密,而且并不像电商平台那样有严格的交易规范,于是成了微商、假货的“圣地”。于是,在社交平台搞营销,就进入了监管的交叉地带,“泥沙俱下”也就不可避免。

  那么,为什么这么多的社交平台,最终都难逃“卖货”的命运。对此,互联网观察员鲁振旺表示,平台的发展最终需要“变现”渠道,广告、游戏、卖货是主要的三个渠道,目前的短视频平台,借助大数据技术的筛选,可以监测到用户的使用偏好,可以精准地锁定。通常情况下,卖货、做广告与游戏相比,“变现”更加便捷。其中的视频发布者,之前主要是靠“粉丝”“打赏”赚钱,毕竟每个平台有海量的发布者,平台的持续活跃,也需要每个发布者能够持续的活跃,卖货也是激励手段。对于平台来说,害怕的是“一管就死”,如果严格规范,会把大量用户拒之门外,想要快速聚拢人气、抢占市场份额,必要的低门槛也就无法避免。与此同时,对于用户来说,在社交平台做营销成本较低,从“杀熟”“宰客”再到网罗“附近的人”,获取客户相对容易。

  网络营销策划、自媒体人张琦表示,随着受众终端从电脑转移到手机,微信朋友圈推广也逐渐被大家感受和熟知。就营销来说,随着短视频的出现,营销也更偏向于这种开放式、贴近性的线上宣传,一些小商家、小店主作为发布者,都努力成为“有话语权的人”,每一个收看者最终成为广告营销的受众,受众看视频更直观,营销更立体。

  在这样的背景下,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在风口被吹起,刚刚火起来就迅速地“被玩坏”,这里已经不再是最初的“俊男靓女”展示平台,变成了网友“练摊儿”的平台,越来越多的微商和没有资质的手工作坊进驻,再加上监管有着明显的滞后性,视频发布者“卖货”成为了所谓的“新商业模式”,模糊了传统电商交易平台的界限,也对行业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让短视频成为正能量舞台

  网络空间,每个人都是参与者。广大网友应该加强自律,网络空间并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一些内容发布者片面追求“粉丝”关注,将自己打造成“广告位”,以此求得广告投放,这样的“网红”也应该好自为之。

  长期关注传媒规制与政策的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石亮表示,短视频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内容传播方式,它的出现极大丰富了新媒体的内容生态,也正在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无流量,难生存。短视频是靠流量来驱动的,唱歌、聊天和以晒为主的各种炫耀恶搞是基本形式,这也就导致了简单化、低俗化和过度娱乐化的倾向。这种创作水平不高、同质化严重、抄袭泛滥的现象,很快就会形成用户的审美疲劳和流量下滑,进而导致全行业的重新洗牌。

  石亮表示,目前的短视频行业处在风口、面临质疑,如何在黏住用户和规范发展之间把握好尺度与平衡,对于平台而言至关重要。而对于用户而言,短视频的原生态呈现、社交化传播固然让人大开眼界,但制作水准与受众欣赏水平的双向限制则成为进一步提高的障碍,所以用户不应该过度沉迷于短视频,应建立更多元、更健康的网络生活方式。

  石亮认为,短视频具有高传播、高扩散和高社交属性,它的爆发式增长说明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市场空间和广泛的用户人群。但是如果把握不好方向、不能坚持正确导向的话,则会给全社会及短视频行业都带来不利影响。

  研究显示,短视频用户绝大多数为24岁以下的年轻人,他们基本生活在三线及以下的城市和农村地区。对此,石亮认为,他们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良好的网络环境对他们非常重要。

  那么,短视频如何管得更好?对此,石亮认为,一些低俗、虚假、暴力、不良内容等的出现也暴露出目前短视频领域的管理亟待加强。短视频行业的治理应该是全方位的,需要多方力量的参与,包括,视频制作机构或个人、播出平台、协会类社会性组织、舆论监督、政府相关管理机构、司法机关等。其中,视频制作者是第一责任人,平台负有管理责任,协会类组织可以加强行业自律,舆论监督具有广泛性,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应该建立严格的内容标准规范,法律监督是后盾。

  观点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刘利祥律师:

  网络平台展示和销售假货,是侵权行为,但应转变传统对实体市场中演出和销售的监管思路来治理。如果只是为炫耀“山寨”技能,将自制产品装进大牌包装,会侵犯商标权,在不特定多数观众中传播,可能导致被模仿品牌社会评价降低,影响到“大牌”商誉权。而以网络视频推介,制假贩假,达到一定数额,将承担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随着大型电商网站的规范,一些涉假小作坊转战微博微信和直播平台,静动态展示,包括网络主播“夹带私货”,成为一种广告行为。被网友称为史上最严厉的《广告法》,将互联网广告纳入视野,明确网站对明知应知利用其平台或信息,传输发送发布违法广告,应当予以制止。可将网络直播监管现有经验做法,如实名认证并诚信评价网络主播,一定时限内表演内容留存备查,畅通举报渠道等完善加强。《侵权责任法》沿用了国际通行的互联网“避风港”原则,即出现网络用户侵权,网站不知情,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站删除、屏蔽、断开链接,若网站怠于制止,应就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而网站明知用户侵权,视而不管,甚至为增加点击率推波助澜,将成为“共犯”承担连带责任。“天上不会掉馅饼”,消费者对网络销售明显与市价不符的产品,也应提高警惕与辨别能力。国家将完善立法“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大违法成本,期待“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不断优化包括互联网在内的营商环境。

  互联网观察员

  鲁振旺:

  其实,对于短视频平台的发展,还是要拿出“遇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的态度。短视频的生命力是用户的个性化创作,但是“个性化”是有底线的,那就是内容合法合规。对于平台自身而言,要不断完善“净化机制”,过低的监管门槛会滋生藏污纳垢的土壤。对于监管部门而言,要各部门合力监管,不仅对内容发布要严格监管,对于卖货行为要严格规范,对于制假售假也要坚决打击。对于广大网友而言,要增强自律,文明上网。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整个短视频平台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醒

  购物别听“网红”说

  通过短视频购物,有不少消费者吃了亏。网友“默默”就表示,之前关注了一个教人化妆的美妆达人,她介绍了一款粉底霜,而且说是明星代言的产品,结果用完之后皮肤过敏,上网一查才知道是“三无”产品,而且有很多网友留言吐槽。

  对此,知名互联网观察员鲁振旺提醒,通过短视频平台被引导去购物,存在很大的消费隐患,不仅容易买到假冒伪劣商品,而且很容易遭到投诉无门的尴尬境遇,即使买到正规商品,售后维权也都是问题。

  鲁振旺提醒,对于消费者来说,视频的发布者“主播”“网红”是为了赚钱,他自身对产品的甄别能力有限,再加上利益的驱使,很难保证产品的货真价实。对于网友来说,喜欢某些“主播”,并不等于要买他们推荐的商品,对于因此产生的消费行为,还是要谨慎一些。消费者如果热衷于网购,还是要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电商平台,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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