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专家”应爱惜羽毛为商品“吆喝”要谨慎
来源: 天津网  作者: 张雪飞  编辑:刘颖  2018-04-19 10:19:46

  天津网讯:近日备受质疑的鸿茅药酒,在“封神”的道路上,曾经获得多名“专家”的背书。有意思的是,经过记者查询梳理发现,有三位曾经为鸿茅药酒“站台吆喝”的专家,与鸿茅系有关联公司的董事出现重名。比如一位名叫柳长华的专家,其头衔是中国中医科学院教授、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他多次以中医专家的名义接受采访,介绍鸿茅药酒的药效和药用价值,而鸿茅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名单中也有一个柳长华,基本可以认定为同一个人。

  鸿茅药酒事件最近闹得沸沸扬扬,它到底是保健品还是药品?国家药监局已经明确其为非处方药,并且已组织有关专家对其由非处方药转化为处方药进行论证。事实至此已经明了,鸿茅药酒是药品不是保健品,而其作为非处方药至少是2003年即可公开查到的事实。为鸿茅药酒“站台吆喝”的专家们,却只字不提其非处方药的身份,反而大肆鼓吹“鸿茅药酒是可以天天喝的养生之药”,刻意混淆了保健品与药品之间的区别,让消费者误以为鸿茅药酒谁喝都行、喝多久都行,不用咨询执业药师也不用问医生,毕竟“喝鸿茅,百病消”嘛。

  我们先不说鸿茅药酒违法广告的事情,只说这几位为它背书的专家。即使你们想为鸿茅药酒做宣传,能不能先把自己和鸿茅系公司的关系公之于众?纷纷跻身为鸿茅系公司的董事、股东,却还以中医教授、蒙医专家的面目示人,不由人不联想到其中的猫腻。

  专家为某商品“站台”,这本是商品出售中的营销手段,但营销不等于无视事实瞎说,特别是在公众消费者心目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专家或者明星。明星做了虚假广告,即使他对于商品相关专业领域不甚了解,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难道对专业领域知之甚详的专家,反倒可以大放厥词吗?何况,这些专家在背后竟和企业有如此复杂的纠葛,他们说话的可信度更是大大打了折。

  专家也需爱惜羽毛,隐瞒与所推商品企业之间的利益关系,混淆视听,夸大其词,怎能怪公众大呼“砖家”。要做专家还是“砖家”,往往在你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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