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别让租客为“坏空气”买单
来源: 天津网  作者: 于穆铭  编辑:张瑜  2018-05-21 09:12:47

  天津网讯:随着“租售同权”的逐步落实,眼下不少年轻人也开始逐步转变观念,在经济基础仍旧薄弱的时候不再削尖脑袋买房,而是转而考虑租房。但是租房也有新问题,比如很多出租屋为了能把老房子租出一个好价钱,在短期内赶工装修,刚装修完就开始招租,致使屋内甲醛浓度超标。近日北京一对小情侣刚住进出租房四五天,两人就相继出现嗓子疼、干咳、流鼻血等症状,后来被医院诊断为甲醛中毒。

  出租房的甲醛污染情况堪忧,租客遇到的这种情况在全国也非个例。“速装速租”的现象在租房行业内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为了最大限度地控制成本,许多房子在装修时采用的都是非环保材料,留给租客当人肉吸尘器。对某些黑心中介来说,从装修到出租,能少出钱就少出钱,能不出钱就不出钱,租户的身体健康与其自身的职业道德早已抛诸脑后。可对租客来说,租来的房子污染物严重超标,甚至导致甲醛中毒,那就不仅仅是“要钱”,而是“要命”了。

  根据《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在实际生活中,因为信息不对称,租客对房屋的具体情况很难知情,难免会掉进中介精心设计的陷阱当中。更关键的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室内甲醛标准并非强制性,而且国家在甲醛超标的出租房方面没有明确规定,租客若要起诉并要求赔偿损失,还得出具空气质量检测报告等,举证空气质量与身体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这也造成不少租客吃了哑巴亏,用肉身为室内的“坏空气”买单。

  “住有所居,居有所安”,要实现这一基本目标仍需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各地官方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时,若能把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写入合同,对于租客投诉较多的中介机构,有关方面如果可以建立相关黑名单制度,以“黑名单”倒逼中介改进服务,或许如此,才能让租房者“安居乐业”从梦想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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