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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炼化企业具备乙醇汽油出厂条件 足量供应
发稿时间:2018-06-15    来源:北方网

今年10月起,我市将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替代普通汽油。随着这一消息的发布,记者昨天获悉,作为驻津炼化企业,天津石化和中石油大港石化积极落实新政,目前,两家企业生产均已达到92号国Ⅵ、95号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的标准,具备7月1日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出厂条件,确保10月1日前经销售环节调和、置换后,普通车用汽油全部置换为乙醇汽油,足量供应天津市场。

去年9月,15部委联合发文,明确全国在2020年基本实现车用乙醇汽油全覆盖。其中,天津市确定自2018年10月1日起,在全市封闭销售车用乙醇汽油。据了解,乙醇汽油是用90%的普通汽油与10%的燃料乙醇调和而成,可减少机动车尾气中的颗粒物、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排放。

对此,作为天津地区的主力生产商,天津石化提前制定生产方案,目前已成功试产92号国Ⅵ、95号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调合组分油,并且具备每月12万吨生产能力,可完全满足天津市区域市场需求。同时,在国标汽油、出口汽油等多种类油品同步出厂的条件下,天津石化完善出厂设施,优化乙醇汽油组分油生产、储存、运输等硬件条件,确保地区乙醇汽油按时足量供应。中石油大港石化通过全面分析对标,目前,每月生产的13万吨汽油,全部达到92号国Ⅵ和95号国Ⅵ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标准,完全可满足天津乙醇汽油市场需求。此外,为了不断提升高标号乙醇汽油生产加工能力,中油大港石化正在加快推进每年15万吨烷基化装置建设,进一步改善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