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改陋习树新风 别拿法律打镲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田爽  编辑:侯静  2018-06-22 10:07:50

  这两天,一条“索要彩礼不得超两万”的微博登上热搜榜。

  河南省兰考县惠安街道办社会治理中心贴出《惠安街道办红白喜事操办标准》,该标准第一条规定:订婚彩礼不超过两万元,索要彩礼过多者,交公安机关调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

  如此“严厉”标准的背后,是当地彩礼漫天要价,甚至借机敛财现象的频发。此前有新闻就报道过,兰考县曾打掉一个“一女嫁五夫”的骗婚团伙,该团伙瞄准农村未婚男青年,以订婚风俗为由,向男方索要彩礼,一得逞就消失,连续作案5起,非法获利40余万元。

  在传统认知上,收取彩礼相当于一种情感补偿,但在现代社会,却成了婚姻经济学的一部分。其实,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礼多礼少?封建陋习成了犯罪的由头,惠安街道办制定这一标准,目的就是为了倡导婚俗新风,摒弃传统陋习。

  初衷虽好,但做法欠妥。首先,遏制索要高价彩礼的行为固然很有必要,但是以“严重者以贩卖人口或诈骗论处”这样的口吻去面对群众,那就不是倡导,而是恐吓了。其次,彩礼要得多,这属于民俗陋习,但是贩卖人口和诈骗则涉嫌犯罪,将道德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这问题就大了。

  街道办为做好辖区工作而制定相关的组织标准,本无可厚非,因为这是它的职能之一,但是前提是要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凭啥彩礼要得多就要被公安机关调查?难道贩卖人口和诈骗罪的罪行适用情形包括索要高价彩礼?将民俗事物强行越界,与法治挂钩,让原本倡导文明新风的好事也变得不“文明”了,而且还突显了该街道办法制观念的不足。这不,针对这条引起争议的红白喜事操办标准,河南兰考县惠安街道办事处随后也表示了,他们在制定时考虑不严谨,有些语句表述不准确,缺乏法治思维,下一步将进行修改完善。

  需要接受教训的不只是这家街道办事处,因为在一些地区的基层组织类似的情形并不鲜见。例如,河南省罗山县发布的“逃犯不归,株连三代”告知书,广东省揭阳市喷漆“涉毒家庭”等事件的发生,均源于法治观念的落后和治理能力的缺失。打着“为你好”的旗号,做着“想得美”的傻事,“好心好意”最后也变了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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