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球输掉近万元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张珊珊  编辑:侯静  2018-07-30 09:41:07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孙女士来电咨询称,其爱人刘先生于世界杯期间大量购买足球彩票,起初在小组赛期间购买彩票金额较小,后来到淘汰赛阶段,刘先生购买彩票金额动辄过万。因为家中财务均由孙女士掌握,因此对于购买彩票资金来源孙女士产生质疑。在孙女士一再追问下,刘先生承认,起初购买资金只是用私房钱,数额较小,后来由于输多赢少急于回本的心理驱使,刘先生开始向同事朋友借钱。目前用于购买彩票借款已达近万元。孙女士咨询,对于该类借款,是否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是否有归还的义务。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陈冰律师、王福涛律师认为:对于买球的性质应区分不同的情况作出判断。对于地下性质的赌球,因为其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有可能会触犯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情节较轻的也可以按《治安处罚管理法》给予相应的罚款及拘留处分,因此该行为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不受法律保护,夫妻之间不应就违法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于购买彩票的行为,由于彩票是由国家发行且具有公益性,因此购买行为是合法行为,应受到法律保护。

  那么对于购买彩票的借款是否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是否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义务,要结合事实综合判断借款时配偶是否知情、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出借人。因此就本案,如果孙女士对借款不知情,且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出借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孙女士知情的情况下,孙女士不需要对该笔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此律师提醒球迷:对于广大球迷一定要理性对待,购买彩票无疑会增加观看比赛的乐趣。但将购彩行为演变成一种投机的手段,无疑会对工作和生活带来压力。律师也提议广大球迷,文明看比赛,理智对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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