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遗体捐赠后的事儿请多一点人情味
来源: 天津网  作者: 张雪飞  编辑:刘颖  2019-05-23 11:21:44

  天津网讯:三年前,四川宜宾云岭村村民杨家珊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感恩于热心人士资助治病,她决定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成都医学院接收了杨家珊的遗体用于教学,此后火化。今年4月底,杨家珊的父亲杨正贵与成都医学院取得联系,希望让杨家珊入土为安,让接收单位送回骨灰。但杨正贵得到的答复是“遗体捐献者的骨灰只能亲属自行领取”。记者调查发现,全国各省的遗体捐赠条例,对于遗体捐赠的善后事宜并无统一规定。记者又从四川省红十字会了解到,目前四川尚未出台遗体捐献条例,对于使用后的遗体骨灰如何交接,没有明确依据,“既没有规定接收单位送,也未规定家属自己去取。”

  这件事引发网友热议。中国人的传统是死者为大,死者留下的遗体无疑是紧要的,因此捐献遗体在国内被大众接受的程度还很低。不过,在政府和爱心人士不遗余力地科普宣传之下,截至今年5月5日,遗体捐献志愿登记人数已经突破了125万人,“为帮助他人尽自己最后一份力”,这是志愿者们朴素而美好的愿望。

  虽然全国各省对遗体捐赠的善后事宜还无统一规定,但为了普及遗体捐献、为宣传铺平道路,也应尽力为遗体捐献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便利条件。天津市人体器官捐献条例规定,应免除捐献者的丧葬费用;捐献者亲属以后在病情救治需要接受人体器官移植时,可以优先排序;设立人体器官捐献救助基金,按照本市有关规定用于救助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家庭。其他省市的遗体捐献条例,也都提到了使用完毕遗体之后,应由接收单位负责送殡葬单位火化并承担相关费用。可以看出,各地条例都在尽力保障遗体捐赠者及其家属的相关权益,接收杨家珊遗体的成都医学院虽然按照规定火化了遗体,但在是否送回骨灰这件事上实在没有人情味,没能理解遗体捐赠的人道主义精神,很容易让家属产生“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感觉,对今后再开展遗体捐赠的普法活动是不利的。

  这一事件也暴露出我国遗体捐赠条例仍有不足之处,在对于利用完毕的遗体处置问题上,还需要再完善一下细节,给如成都医学院这类单位以指导,再多一些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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