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买母亲房没给钱 弟弟可否主张继承债权?
来源: 北方网  作者: 新报张家民  编辑:刘颖  2019-07-08 09:22:12

  天津北方网讯:兰女士来所咨询:父亲早年去世,母亲后来取得一套私产房,这套房子登记在母亲名下。我们兄弟姐妹四人,母亲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出售给大哥。我们后来才知道房款是40万元,大哥没有给母亲钱,房子过户到大哥名下。母亲现在已经去世,我们能否继承房屋?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安刚:首先,应当明确您母亲后取得的这套私产房中是否存在原本属于您父亲的份额,例如该房屋系原来二老房屋经拆迁获得等等。如果该房屋与您父亲有关,那么您有相应继承权。即您父亲去世后,其遗留的一半份额对应的替代物,可以成为遗产;

  其次,如果这套房屋与您父亲毫无关系,且母亲将房屋出售给大哥是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母亲与大哥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就是有效的,大哥合法取得房屋后,您无法继承;

  最后,根据您的陈述,房屋交易时,大哥并未向母亲支付房款,母亲去世后,您知道该事实后,可以要求起诉继承相应债权,即10万元。建议您起诉时保全被告财产,以便执行。但是如果兄弟姐妹之间具备协商可能,以和解为宜。(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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