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优化调整户籍居民身份证政策 十大利好 省心办证
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张艳 制图 张驰  编辑:付勇钧  2023-09-05 14:46:38

日前,天津公安人口管理部门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出发,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推出了优化调整户籍居民身份证政策“十项措施”。

外省市父母 投靠子女落户

放宽办

对外省市父母投靠子女落户的,取消原外省市父母需来津居住满6个月的限制,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

异地证件

简化办

将外省市户籍居民在本市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拓展调整为交验《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之一即可办理。

返籍回津落户

暖心办

对符合本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年满18周岁的人员,本人父母中有一人现户籍为本市家庭户的,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并免予提交并不再查询确认申报落户前6个月在本市连续正常缴纳社保的记录且同期外省市无缴纳社保记录,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对符合本市返籍回津落户政策,已经退休的人员,可免予提交《天津市居住证》,不再查询确认超过6个月的居住登记证明。

身份证件 

就近办

将原本市户籍居民在户籍地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范围,扩展至可就近在本市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领。

将原外省市户籍居民在本市办理首次申领异地居民身份证的范围,扩展至可在本市现居住地就近的任一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

身份证件

网上办

9月1日起,本市户籍居民距上一次办证采集人像照片不满2年且已登记指纹信息,相貌与指纹特征变化不大的,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可自愿选择“全程网办”。

对已年满65周岁且行动不便的,在符合上述条件前提下,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可自愿选择“全程网办”的距上一次办证采集人像照片的时间可扩展至不满5年。

证件领取

一窗办

对在本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领、换领、补领的居民身份证普通证件领取地点,由原在指定地点领取调整统一为在受理地点领取。

军队落户

按需办

在军队公用(集体)户的基础上增设军队公用(家庭)户,对符合条件在军队公用(家庭)户落户的,按家庭户登记,签发《居民户口簿》。

集体户口

直管办

本市公安机关将在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公安机关对集体户的直接管理,由属地公安派出所集中管理集体户首页,集体户成员负责保管本人页,集体户协管员按规定落实协管责任。

突出贡献

务实办

切实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发展,将突出贡献企业总部的认定范围由北京扩大至北京和雄安新区。

表彰荣誉

直通办

对符合《天津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实施细则(试行)》适用范围规定的在津工作或者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功勋荣誉获得者、国家级、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以及符合《天津市公安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的“见义勇为人员范围”规定的荣获国家级、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由本人向天津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统一向相关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核实确认后,可在合法产权住房、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用户落户,本人落户后,符合本市户口迁移政策的配偶、父母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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