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总工会、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工子女爱心托管托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单位在单位内或附近为职工提供子女托管、托育服务,让“带娃上班”成为现实。
单位办托育、“带娃上班”引发热议。事实上,“孩子往哪儿去”“孩子由谁带”对双职工家庭来说是现实难题,也不是新鲜话题,特别是每逢寒暑假总会登上热搜榜。比如,前段时间,湖南长沙。一公司不仅允许员工带娃上班,还特意将老板办公室改成了员工子女托儿所,里面准备了各个年龄层小朋友的玩具、上百部动画片,还有炸鸡、辣条等零食,一应俱全,解决了员工暑假带娃的难题,被网友戏称“神仙公司”。“人性化的公司,为员工提供育儿便利,也为公司留住人才。”“难怪人家是老板,愿这样的老板赶紧把公司做大做强。”有些人还勾起了儿时回忆。“小时候,暑假的时候,也经常跟母亲一起去单位,自己去院子里找知了。”“那时的托儿所在父母上班地点的旁边不远,下班就能直接回家,父母上班休息时段还能去偷瞄一下自家的娃。”
有道是,“有孩子的觉得很好,没有孩子的就会觉得很吵”,“带娃上班”也会带来矛盾。如果相关企业没有开辟带娃的专门场所或专属区域,那么,淘气的“熊孩子”可能会打扰其他员工,甚至影响正常工作的开展。“你的工位周围全天都充斥着小孩的尖叫追逐打闹,严重影响你的工作,然后你还不能发火呵斥,因为这是你同事的孩子。呵呵。”“主要看娃的表现吧,熊孩子的话,还是不要带去祸祸同事了。”也有网友认为这种想法太过自私了。除了跟社会上某些不待见母婴、母童的现象相似外,还夹杂着单位人情世故的“宫斗”成分——深圳之前有个公司可以暑假带孩子上班,被公司里未婚的员工投诉了,理由是没有托幼资质。须知,孩子抚养长大后,是服务全社会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打造生育友好的环境,刻不容缓。还有网友的顾虑是,“带娃上班”会加重企业成本,从而加深女性职场歧视,阻碍女性事业发展。“那可是真金白银,有多少老板会喜欢摸鱼带娃的员工啊。”“安全隐患咋排除,出了事故公司还要负全责?”
网友的这些担忧貌似有道理,不过,还是有些多虑了。首先,扬州市的《指导意见》,是倡导和鼓励,不具有强制性。其次,鼓励有条件的单位、企业为员工子女开展相对专业的托管服务,通过单独、联合或购买服务等方式,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的福利性托育服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场地、消防、监护安全和良好的通风采光。更重要的是:基层工会开展托管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可以从工会经费中列支。因地制宜、普惠优先、灵活多样,尽其所能为员工解除后顾之忧,让大家更安心地工作,既提升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还能为企业赢得社会好评,增加企业吸引力。可以说考虑得相当全面、体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