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有罚 这两件事跟咱有关
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李文博 张珊珊 制图 张驰  编辑:付勇钧  2024-01-15 11:07:08

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最高奖励给五千

为鼓励行为,维护生态安全,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天津市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其中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最高将给予五千元奖励。

本市行政区域个人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服务台或者其他方式,向林业主管部门或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以下统称举报受理部门)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应予奖励的,适用本办法。

举报下列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相应奖励:

1.非法猎捕、杀害、运输、交易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2.非法出售、购买、利用国家和本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4.生产、经营使用本条第三项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5.非法进出口列入经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公布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6.非法出口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举报奖励标准

1.举报内容涉及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或者货值达到一万元以上予以行政处罚的,给予一千元奖励;

2.举报内容涉及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或者货值达到两万元以上予以刑事立案的,综合考虑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举报人对查办案件作出的贡献作用等因素,视情况给予一千元至五千元奖励。

新报记者 李文博

未经同意擅自将快件放进智能箱

情节严重罚款三万

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保障快件安全,防止快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不得抛扔、踩踏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等。

《办法》第五十四条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二)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三)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快递市场秩序,《办法》做出多项针对性规定。其中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明知他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活动仍配合提供快递服务;

(二)违法虚构快递服务信息;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

(四)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另外,《办法》还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门户网站、营业场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明显方式向社会公布其服务种类、服务地域、服务时限、营业时间、资费标准、快件查询、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事项。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公示或者公布的服务地域,应当以建制村、社区为基本单元,明确服务地域范围。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公布资费标准,明确重量误差范围。

除不可抗力外,前两款规定的事项发生变更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提前10日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公告。

本市邮政管理部门也将按照新规,告知快递企业贯彻执行,监管企业规范处理快递包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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