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扯皮 怎能让居民遭罪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黄萱  编辑:邓坤伟  2024-02-09 08:35:20

俗话说“一山不容二虎”,两家物业该怎么协调管理一个小区?近日,本报热线23602777接到不同小区居民打来的电话,反映小区管理混乱的问题,而究其原因,竟是因小区内出现了两家物业——小区地上地下两家物业,小区一期二期两家物业。让居民纠结的是,两家物业共管一个小区,不仅没有事半功倍,反而把有些事情搞得一塌糊涂。

滨海新区一个小区:地上地下两家物业

刘女士住在滨海新区名仕花园小区,这个小区有个特殊之处,小区地上物业属于融创物业,地下属于津华物业。刘女士介绍,小区地下的垃圾桶是由融创物业摆放的,虽然占用的是津华物业管辖的地下部分,但融创负责清运垃圾桶,一直以来倒也相安无事。但是大约两个月前,融创物业将垃圾桶撤走,一些业主还是习惯性地将垃圾扔在原来的位置,导致地上满是垃圾,十分脏乱。“津华物业也没摆放垃圾桶,而是将业主丢的垃圾堆放到融创物业管辖的电梯间的地面上,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久。一堆垃圾,两家物业推来推去。”刘女士说,垃圾产生的脏水流到地面上,虽然是冬天,也遍布垃圾的臭味。

1月23日,记者来到名仕花园小区,在业主通往地下车库的通道里看到了满地的垃圾。一位业主证实,这就是原来放置垃圾桶的位置。“我们每天开车上下班,如果早上拎着垃圾到一楼去扔,再到地库开车,麻烦。原先的垃圾桶也是为我们有车的业主设置的,现在垃圾桶没了,太不方便。”

南开区一个小区:一期二期两家物业

杨先生家住南开区鼓楼街金轩商业中心,小区一期已经建成10年,由博华物业管理。虽然业主认为物业费过高,但也未曾拖欠。2022年,小区二期竣工,2023年初交房,同时进驻的是绿城物业。“一期二期虽然听上去像两个小区,但我们是一个小区的三栋楼,两家物业管理,太奇怪了。”没过多久,就产生了矛盾。“两家物业,两套管理办法,没有沟通。”比如,小区地下车库只对二期业主开放,一期业主不能停放。再比如,2023年5月,3号楼发生一起火情,可是消防车却进不来小区,“北门和西门都应该是消防通道,消防车本来想从西门进,但西门是二期的地方,物业将门锁上,消防车进不来,耽误救援。”杨先生说,诸如此类的事情非常多。

业主与物业、物业与物业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业主们找寻多个渠道进行投诉。“最后是鼓楼街、南开区住建委和市住建委一同出面解决,大概两个多月以前,绿城物业撤出。”虽然其中一家物业撤出,但小区的历史遗留问题仍在,“绿城物业撤出后,二期业主拒绝博华物业管理,改为小区自治。卫生环境可以自己打扫,但设备维护维修难以解决,有些还是和一期共用的设备,这样也扰乱了我们一期业主的生活。”杨先生说,“前不久二期业主将一期二期之间的大门封堵,与物业起了冲突。”

一个小区两家物业 不合理也不合法

就名仕花园小区的问题,记者联系了小区所在的远洋社区,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名仕花园小区是2015年入住,物业为津华物业。2019年业委会成立,而后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选聘融创物业作为新的物业管理单位,但地下的产权单位是开发商,地下仍由津华物业管理。“新老物业的负责人有过口头约定,地下的垃圾由融创物业清运,津华物业只负责车辆的维护。”该工作人员说,“到了2023年12月左右,融创物业更换负责人,新的负责人认为依据物业管理合同,地下不属于融创的服务范围,因此将地下的垃圾桶全部撤出,但会定时清理垃圾。因为新老物业对分管区域产生了分歧,才导致垃圾清运不及时。”远洋社区已向两家物业下达过提示函,督促尽快解决问题。记者联系后,社区也再度与两家物业进行沟通,截稿前,记者得到回复,两个物业达成一致,将在原有位置继续摆放垃圾桶,方便居民生活。

记者从市住建委了解到,金轩商业中心分一期二期,但从规划上看属于一个项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一个项目就只能有一个物业。针对金轩商业中心目前存在的问题,鼓楼街回复,仍会持续关注,尽快与物业商定解决方案。

《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新建物业项目,包括分期建设或者由两个以上开发建设单位建设的物业项目,其配套的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

一个小区两家物业的情况在我市并不少见,有的小区和谐融洽、相安无事,有的却水火不容、你争我夺。居民群众盼望的是:应依照法律法规解决问题,更有效地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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