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员工“误入”女厕10秒被解雇 网友纷纷论“常理”
来源: 天津日报  作者: 宋学敏  编辑:邓坤伟  2024-03-08 09:42:42

近日,广东中山一法院公开了这样一起案件,一男员工“误入”女厕所,当时还有女员工正在如厕。当天,公司便以其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关系。男员工辩称当天他因拉肚子,不小心误入女厕所且不超过10秒钟,发现后立即走回男厕所,公司以此认定他无理取闹、违反“厂规”,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院认为张某在公司近9年,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错厕所的可能性也较小。他所述无意走错厕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他的行为主观上存在恶意,对女员工的隐私亦构成了侵犯,有违公序良俗,公司解雇合法。

法院分析如下:从证据方面,公司处分通知书对张某违纪情况记载为“违反厂规第4条(无理取闹、进入女厕所)”,并写明因其严重违反厂规、予以开除的处理意见。张某签名并勾选了“接受处理决定”。即使按其陈述并非其本人勾选,亦是在公司勾选的情况下予以签名,故应视为对公司描述事实的认可。在张某现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对于其主张承担举证不力的后果。从常理方面,双方确认公司厂区使用多年,未有过搬迁、重建,厕所距离张某工作车间不远,且区分男、女厕所分别使用。而张某作为在公司工作近9年的老员工,对厕所的位置、情况应当清楚,即使存在其所述生理原因,走错厕所的可能性也较小。他所述无意走错厕所的理由不符合常理。

法院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案件尘埃落定,网友却吵翻了。部分网友认为新员工有可能误入,老员工熟门熟路,所谓误入只是借口。“公共厕所或许会走错,公司厕所还能走错?”“9年的老员工都能形成肌肉记忆了。”也有网友认为,常理指的是通常的情形,但极端情形下,误入厕所也是有可能的。“有时候心里装着事情,真的会很迷,我好多次就恍恍惚惚的,连小区的单元都给走错了。”一些网友称自己也有走错厕所的经历,有的是误入女厕,有的是误入男厕。不过,有网友反驳说,“即便走错,正常人反应过来用时不会超过3秒,10秒太长了,糊弄鬼呢。”也有网友认为报道缺乏了一些关键信息。比如,女厕有没有隔门?当时如厕的女生是何反应,事后有何意见?厕所外有无监控,张某的表现符合拉肚子情形吗?张某日常的品行如何?这些都可能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判断。或许,法院是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做出了基于常理的判断,而这些信息没有写入判决书,或者没被报道出来。

网络热议很热闹,也算理性分析了,然而,不出意料杠精又出现了。一些网友认为,性别一换就不会解雇了,即使公司解雇,法院也不会支持。有人甚至以节假日高速服务区或景区女游客抢占男厕所为例,来佐证观点。可是,这些人恰恰忽略了常识——男女生理构造不同,女性平均使用厕所时间比男性长。女厕所经常因厕位不够排长队,女生着急不得已才去男厕所。这个时候扯性别,是违背常识和常理的。而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依据常理,祝广大妇女同胞节日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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