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 未成年不是护身符
来源: 每日新报  作者: 宋学敏  编辑:孙畅  2024-03-19 10:29:53

  “过完年开学,还没有一个星期,孩子就……”近日,网传“河北邯郸3名初中生霸凌同学并将其杀害”的消息引发关注。3月17日晚,河北邯郸市肥乡区联合工作组通报:3月10日,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被杀害。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破工作。3月11日,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全部抓获,现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司法机关将对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惩处。案件发生以来,相关部门全力做好受害人家属安抚和善后工作,各方面工作正有序进行。该案涉及未成年人,为保护受害人隐私,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避免对其家属造成进一步伤害。

  综合相关信息,河北邯郸一初中生被3名同学杀害并掩埋案,3名未成年施暴者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实在令人发指,也让人难以置信,小小年纪竟然如此凶残,戕杀朝夕相处的同学。3名施暴者作案后心态极为冷静,其中一位在受害者家属找到他询问受害者下落时,还在床上打游戏,并装作无事发生给出误导信息,冷血狡诈得令人窒息。由于案件骇人听闻且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又在保密侦查阶段,办案单位对案件细节披露较少,网友围绕案情提出诸多疑点,造谣者也乘机兴风作浪,传播所谓遇害者颅骨照片,并有博主作出“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经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向有关部门核实确认:该网传照片和邯郸初中生遇害案无关。造谣者吃人血馒头带节奏,应该被禁言乃至封号。而相关部门必要时可以适度公开案件情况,向公众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阻止虚假信息发酵。

  广大网友期望案件能尽快有调查结果,而且是公正公平的处理结果,给受害人家属一个公道。此事件再次让刑事责任年龄成为焦点话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媒体从公安部门获悉,本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满十二周岁、未满十四周岁。河北省公安厅、邯郸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门专业人员,赴肥乡指导侦办此案。众多网友的朴素认知是,杀人偿命,未成年不是恶魔的护身符。网友一句评论获得高赞,“现在全国的校园霸凌者都在等待这三个恶魔的处理结果。”不只是霸凌者在观望后续,所有的被霸凌孩子以及曾经被霸凌过的成年人都在等待处理结果。知名法学专家罗翔谈及此案时称,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诚哉斯言。这起案件也应引起全社会对校园霸凌的关注和重视,在防范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家庭或监护人的教育管束,学校的日常管理、监督教育职责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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