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臂男子乘地铁遇阻引发不同声音 规定需优化善意要多些
来源: 天津网  作者: 宋学敏  编辑:刘颖  2024-03-25 10:58:32

  近日,“无臂男子免费乘地铁被要求出示残疾证”一事引发热议。视频显示,一名乘客乘坐地铁体验无障碍通行,在明显双手残疾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才能享受无障碍通行。这名乘客表示,工作人员非要出示残疾证才能证明是残疾人,有些残疾人本身就不便携带和出示证件。对此,地铁客服表示,现有的规定是必须出示相关证件核验后才能享无障碍通行,会反馈到相应执管部门进一步考虑可行性。3月22日,武汉地铁运营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该事件中,我司工作人员现场处置问题不周,未能妥善保障残障人士出行权益。在此,我们诚恳接受广大网友的监督指正,我们将持续优化特殊乘客的出行服务保障,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残疾人保障法》第七条规定,全社会应当发扬人道主义精神,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第五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残疾人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便利和优惠。无臂男子,这么明显的残疾人士,却被工作人员要求出示残疾证,无法享受无障碍通行的便利待遇,无障碍变成了有障碍。只看证件不看人,看似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在按流程办事,却让人感到扎心。眼睁睁的残疾不看,非要看证件,这让人想到郑人买履的笑话:我宁可相信量好的尺码,也不相信自己的脚。寓言故事嘲弄的是机械教条不重视实际状况的人,人们对此一笑而过又若有所思。当类似一幕在现实中上演时,人们看到的是残疾人士的无奈,以及对僵化执行规定之人的愤懑。

  不过,就事论事,地铁工作人员也是受制于规定,假如没看到残疾证就放行,万一回头被上级处理岂不是太冤。而且工作人员自始至终态度挺好,也看得出无奈,还说个人给无臂男子买一张票。不少网友认为工作人员执行规定没错,错在规定得太机械,应该修订完善。规定的目的是让那种无法明面察觉的残疾人可以持证得到相应照应。而对于那些目视就可判定是残疾人士的,就不需要查验残疾证。

  一个事件引发热议,总是会有不同的声音,这次也不例外。何况事件还有个插曲:无臂男子全程有摄像师跟拍,工作人员主动自费给他买票被他拒绝。没带残疾证,却带了摄像师?更有网友发现无臂男子第二天就开始做直播了。不少网友认为,这位无臂男子及其团队明显是有备而来搞事的,而直播带货更坐实了博流量的伎俩。对此,很多网友不以为然,认为不要工作人员花钱买票而是拍成视频传播,恰恰不是为了个人占便宜,是希望舆论关注到残疾人无障碍出行,从而优化规定惠及更多残疾人士。3月23日,无臂男子发视频回应,自己能够理解工作人员按规定办事,也非常感谢工作人员要帮自己买票的爱心。自己发视频并非想说工作人员不好,只是想代表残疾朋友发声,自己知道残疾人的不易,所以觉得可以更加优化这个规定。

  你看,多些善意理解,用善意回应善意,很多事情会豁然开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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